中国教育工会华北电力大学委员会文件
华电工〔2021〕7号
各分工会:
依据《华北电力大学二级教代会工作规范》(华电工〔2006〕5号)文件精神,经校工会审核,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等18个单位被评为2021年二级教代会规范单位,具体名单如下:
2021年二级教代会规范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 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新能源学院 核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水利与水电工程学院 数理学院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外国语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体育教学部 机关一 机关二 后勤服务集团 图书馆 校医院
希望已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的单位,认真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第32号令)》和《华北电力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的意见》(华电工〔2009〕6号)文件精神,完善单位党政工共建二级教代会制度,认真落实二级教代会各项职权,提高二级教代会质量,为建设高水平大学作出新贡献。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