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的工作安排,市教育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定于2017年9月下旬召开,大会将选举产生新一届市教育工会领导机构。现将校工会推选北京市教育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立德树人,在首都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做出积极贡献。
2.热爱工会事业,关心和支持工会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议政能力。
3.本人为工会会员。
二、代表名额
代表名额是市教育工会根据各基层单位会员人数进行分配,我校分配正式代表名额为2人,代表类别为工会工作者1人、一线教职工1人,代表结构中需要有1人为妇女代表。其中工会工作者是指专、兼职工会干部;一线教职工是指非专职行政岗位的教职工或专职行政岗位科级及以下职务的教职工。
三、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按《中国工会章程》规定民主选举产生。校工会根据市教育工会分配的代表名额、结构和代表条件,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经广泛征求基层分工会意见,充分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召开工会代表会议进行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确定代表人选报市教育工会。
四、具体工作安排
1.各分工会请于7月3日(周一)上午9点前向校工会报送本单位面向全校范围推荐的两位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2.学校拟于7月5日(周三)上午10点,在主楼D0216会议室,召开工会代表会议选举市教育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请各分工会推选2名工会代表参加会议。
联系人:田里,联系电话:61772310。
附件:关于北京市教育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代表产生办法的通知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