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学校决定对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在职在编教职工给予表彰。此前已表彰过的不重复推荐;上学年度考核不合格、未在岗在职(工作期间未聘任、个人脱产学习、学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要减去未聘任、个人脱产学习、考核不合格年度时间。)、受过处分、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等不得推荐。
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认定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请各分工会核实汇总后,于6月18日(星期二)16:30之前将相关报表(附件2、附件3)纸质版,盖院系公章交校工会李老师,同时报送(附件2)电子版。
附件:1、推荐、表彰工作时间安排
2、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教职工推荐名单汇总表
3、教职工个人工作简历
校工会、人事处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