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全体教职工:
在学校党委的关心关爱及行政财政的大力支持下,经与相关部门商讨、工会委员会研究,将对教职工节日慰问方案进行优化调整。现将具体方案及本年度发放计划通知如下:
一、方案调整
学校节日慰问原标准为480元/人/年(元旦、五一、十一各发放160元/人),且按照学校定点帮扶任务,所有费用均需购买助农产品。
自2026年起,在原有基础上,学校节日慰问标准每年每人增长220元,增至700元/人/年,其中320元/人须用于购买欠发达地区助农产品。
二、发放方案
年度 |
发放节日 |
元旦(春节) |
五一(端午) |
十一(中秋) |
合计 |
2026年 |
单次金额(元) |
160 |
160 |
380 |
700 |
购买品类型 |
欠发达地区助农产品 |
欠发达地区助农产品 |
生活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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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 及以后 |
单次金额(元) |
380 |
160 |
160 |
700 |
购买品类型 |
生活用品 |
欠发达地区助农产品 |
欠发达地区助农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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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费来源
学校行政经费、工会经费负担A、B岗教职工相关费用,各单位承担本部门C岗及其他类型教职工的相关费用。
四、其他事项
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因节日慰问年度方案有重大变更,须委托第三方重新进行招投标,因相关流程周期较长,2026年五一(端午节)节日慰问品发放预计推迟至端午节前后(6月中旬)发放,请广大教职工周知并谅解。
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校工会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