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做好2021年会员“送温暖”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送温暖”条件
1、本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治疗或生病住院;
2、本人配偶或子女生病住院;
3、父母基本无生活来源,靠本人供养(是否有兄弟姐妹),且长期有病无法报销医药费;
4、遇到天灾人祸,造成家庭困难;(请提供相关证明)
符合以上(1-3)条情况之一,需满足一年内自付医药费在5000元及以上(请附:1.诊断证明复印件(初次确诊者需提供);2.医药费自费收据复印件)
二、“爱心送温暖”条件
会员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意外伤害,一年内自付医药费在2万及以上,可申请“爱心送温暖”最高慰问金5000元。
需提供本人书面申请,请附:1.诊断证明复印件(初次确诊者需提供);2.医药费自费收据复印件,经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发放。
三、报送方式
请通知本分工会符合条件的在编会员,下载附件填写-华北电力大学会员“送温暖”申请表,分工会主席审核、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收齐后于11月5日(周五)前统一报送校工会。
四、关于非在编会员慰问
请各分工会参照校工会“送温暖”条件,组织填写申请表,根据本分工会实际情况,从分工会主席基金中列支。
校工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