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工会会员:
根据《工会法》规定,依法按时交纳会费是工会会员应尽的义务。现开始收取2017年在编工会会员会费,请各分工会参照以下要求及时办理。
一、会费说明:
1、会费/年=(月工资前两项合计)*0.5%*12(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工发[1978]101号)和(工财字[1994]69号)文件规定执行)。
2、包含目前在岗在编工会会员(出国或国内进修,已办理转单转出者暂不收取)。
3、下半年报到的新在编工会会员收取全年会费的一半。
4、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工会经费分成比例的通知》(京工财字[2012]7号)文件规定,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全部由基层工会留用。各分工会收缴的会费,全额拨付给分工会作为“分工会主席基金”。可用于:分工会组织会员开展建家升级活动;奖励分工会积极分子;对会员生病、困难、生日慰问等;开展各项工会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等。
二、收取方法、截至时间:
1、请各分工会派人到校工会领取《会费明细表》打印或电子版。
2、由于会费数额较大,请分工会收齐后,通过网上或手机银行转帐到校工会单位帐户,编报预算后根据工会财务制度和分工会开展活动情况实报实销。
3、转账时请在备注说明处填写:***分工会2017年工会会费,并于转账后电话通知校工会,以便及时查询、记录。
4、会费转账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下午4:00之前。
5、工会单位帐户信息:
单 位:中国教育工会华北电力大学委员会
开户行:建行沙河支行
帐 号:1100 1016 0000 5605 5506
2017年10月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