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工会会员: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妇联根据《首都女教授协会章程》规定,计划于2014年9月完成第五届首都女教授协会换届工作。我校决定结合学校实际,于近期完成新一届女教授协会换届,并请各分工会负责从本单位内部推荐一名女教授协会理事候选人,女教授协会上届理事会亦可推荐理事候选人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女教授协会理事候选人推选条件
理事候选人应为华北电力大学女教授(包括正、副女教授及相当职称的女性),并满足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在所从事的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3.年龄不超过65周岁;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6.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能不计名利,热心为集体和同事们服务。
二、各分工会在征询候选人意见的基础上,参考上届女教授协会理事会组成以及《首都女教授协会章程》(见附件2、附件3),于7月8日(周二)下班前,将“理事候选人推荐表”纸质版(见附件1)交送至校工会办公室(D237),电子版发送到校工会田里办公平台邮箱;
三、校工会会同上一届女教授协会理事会,对新一届理事候选人进行审查,如无特殊问题,原则上即确定为新一届女教授协会理事。并根据协会工作需要,组织理事选举产生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1名。新一届女教授协会会长将作为学校推荐的“第五届首都女教授协会理事候选人”上报市教育工会、北京市妇联。
四、注意事项
为协助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妇联做好第五届首都女教授协会换届相关工作,请各分工会认真统计本部门女教授会员(包括正、副女教授及相当职称的人员)人数,与“理事候选人推荐表”一并报送至校工会。
附件:
1.新一届女教授协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2.上届女教授协会理事会组成
3.首都女教授协会章程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