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做好会员困难帮扶工作,根据《华北电力大学工会慰问及困难帮扶办法》(华电工〔2025〕3号)的文件规定,对2024年度自付医药费累计符合以下类别及标准的工会会员给与帮扶,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慰问及困难帮扶对象
按时缴纳工会会费的在职会员。
断缴会费的会员,断缴期间不适用本办法,补齐所欠会费后第二年可纳入适用对象。
二、困难帮扶类别及标准
在职会员患疾病或意外伤害,一年内自付医药费累计达到以下标准(1-4条不可累加领取帮扶金),可通过分工会向校工会申请发放困难帮扶金。
序号 |
符合条件 |
帮扶金额 |
1 |
自申请之日前一年内,会员患疾病或意外伤害自付0.5万元(含)至1万元以内 |
1000元 |
2 |
自申请之日前一年内,会员患疾病或意外伤害自付1万元(含)至2万元以内 |
2000元 |
3 |
自申请之日前一年内,会员患疾病或意外伤害自付2万元(含)至5万元以内 |
5000元 |
4 |
自申请之日前一年内,会员患疾病或意外伤害自付5万元及以上 |
10000元 |
在校工会帮扶之外,分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单位遭遇困难的在职会员开展帮扶,标准不超过1000元/人/年。
三、支撑材料
申请困难帮扶时必须按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医疗自付部分金额证明材料)。
四、报送方式
请各分工会通知符合条件的工会会员,下载附件填写《申请表》,分工会主席审核、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收齐后于3月7日(周五)前统一报送校工会。联系人:李祝华;联系方式:010-61772317。
附件:华北电力大学工会“困难帮扶”申请表(三)(适用于在职会员长期疾病困难帮扶)
校工会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