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请各分工会组织满足下列条件的在编工会会员下载并填写“送温暖”申请表。填写完毕后,交分工会主席审核签字并盖院系章,于11月29日(周五)前交校工会。
“送温暖”申请人员应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本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治疗。
2、本人生病住院,自费医药费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需附医药费发票)。
3、遇到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4、孩子生病住院,医药费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需附医药费发票);
5、父母基本无生活来源,且长期有病无法报销医药费。
“送温暖”申请表下载地址: http://gh.ncepu.edu.cn/contents/27/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