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工会会员:
为切实关怀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 育的家庭,增加家庭应对意外伤害的能力,体现利益导向机制,促进低生育水平的稳定,积极推动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关于印发<昌平区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昌计生协发[2012]1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作为生育关怀行动的一项具体措施,现组织我校教职工统一办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一、参保范围及对象
1.在我校常住人口计划生育家庭范围内普遍开展,包括居住在昌平区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
2.家庭中夫妇年龄在65周岁以下,子女年龄在1周岁以上者。
3.计划生育家庭是指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家庭。
二、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1、保险费为每年每个家庭30元/份,保险金额为51000元/份,其中:每个计划生育家庭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人民币45000元(每个计划生育家庭成员人均分摊此保险金额),每个计划生育家庭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人民币6000元(每个计划生育家庭成员人均分摊此保险金额,每次事故扣除100元免赔额,80%比例赔付)。
2、每个家庭购买一份保险需交保费10元(国家补贴20元),购买二份保险需交保费40元(国家只补贴一份),最多一个家庭可购买二份保险。
3、保险生效时间以保险公司返回确认生效保险单时间为准。
三、办理方法及要求
1、要求各分工会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自愿办理。
2、以分工会为单位,集体填报纸质《计生家庭意外保险投保交费清单》,电子表格下载(见附件2)。
3、教职工以家庭为单位填写参保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到纸质《计生家庭意外保险投保交费清单》,并在被保险人签字一栏,签字确认。未成年儿童的签字由其父亲或母亲代签父亲或母亲本人姓名确认,未成年儿童的名字不能出现在被保险人签字一栏中。
4、以10元/份/年或40元/2份/年为标准缴费。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1、请各分工会于10月12日前将纸质《计生家庭意外保险投保交费清单》、汇总保费,交校工会。
2、电子汇总表发送至校工会李老师办公平台。
附件1:《关于印发<昌平区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
附件2:计生家庭意外保险投保交费清单
校工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