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先进教职工小家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京教工发[2015]13号)精神,为充分发扬会员民主,以评促建,通过选树典型,增进广大工会干部真正成为教职工之友的工作意识,推动更广泛的基层工会教职工之家建设成为组织健全、服务到位、职工信赖、工作规范的单位内部“工会服务站”;校工会计划于11月中旬对各分工会小家进行实地考察验收,并选拔出1个分工会“二级小家”代表学校参加北京市教育工会2015年度先进教职工小家评选活动,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2015年11月10日—11月13日
二、验收内容:
1.自评工作:请参照北京市教育系统建设职工小家自查验收标准(附件)进行自查。
2、固定场地要求:
要求分工会二级小家有固定活动场地,面积不限,小家要求具备以下基本设施。
(1)固定活动场地门口悬挂**教工之家牌匾(10分);
(2)场地内布置有获奖展示区和宣传展板(10分);
(3)场地内有必备的活动设备如:乒乓球台、健身器材等(10分)。
各工会验收成绩由自评工作验收成绩(90分)和固定场地验收成绩(30分)组成,最终确定报送北京市教育工会的“二级小家”单位依据验收成绩排名进行推荐(根据要求,推荐单位必须在未获得过全国及市级模范小家的单位产生)。
三、奖励办法:
(1)对通过校工会“二级小家”验收合格的分工会,在2015年度分工会量化考核打分中给予5分奖励。
(2)对通过验收的分工会,同时给予1000元活动费奖励。
2015年10月30日
附件
北京市教育系统建设职工小家自查验收标准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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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及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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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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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党政重视支持工会工作(共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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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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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分管工会工作的书记,党政建立定期研究和指导工会工作制度,把更多涉及教职工的工作交由工会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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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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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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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中有反映工会、教代会工作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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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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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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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参与党政联席会议或院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涉及教职工权益等重大问题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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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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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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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要负责人配齐到位、工会主席和兼职工会干部享受一定的工作津贴(或计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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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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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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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经费投入支持工会开展活动,落实教职工活动场地与器材,为工会提供基本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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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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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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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及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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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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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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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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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已建立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或相应民主管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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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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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民主政治建设(共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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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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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已制定或修订二级民主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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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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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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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代表)会议,行政主要领导报告重点工作和财务工作,且会议程序规范、内容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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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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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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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在研究决定涉及教职工权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听取教职工意见,并经教代会等民主管理形式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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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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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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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民主管理工作文件资料齐全,立档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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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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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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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及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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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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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依法维
护教职工权益
(共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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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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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特困与患重病职工档案,建立重点帮扶对象定期回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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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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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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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互助保障计划,及时为教职工做好赔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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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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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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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了解教职工需求和意见,及时上传下达,疏缓矛盾,切实为教职工办实事、解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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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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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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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及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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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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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
(共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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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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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教职工素质教育,大力开展师德建设,积极组织教师教学、科研交流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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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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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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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教职工社团和兴趣小组建设,积极开展教职工文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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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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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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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选树和学习先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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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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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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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劳模等优秀教职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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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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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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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设有宣传栏(或网络宣传栏),并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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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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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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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及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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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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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工会组织建设
(共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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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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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档案资料齐全、立档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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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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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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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员信息采集、更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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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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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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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京卡.服务卡”推广活动,会员办卡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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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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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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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非事业编制职工群体,开展特色活动,吸引非事业编制职工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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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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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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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职工委员会组织健全,活动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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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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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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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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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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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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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收支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工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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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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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职工小家自查验收标准》目前设计为9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