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关于应届毕业生办理《毕业婚育证明》的通知
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需开具婚育证明的毕业生范围越来越小(目前仅限于公务员、国家企事业单位和部分高校硕博新生),故自2021年10月起,毕业婚育证明不再要求统一办理,实行全日制学生按需办理原则,具体通知如下:
一、办理《毕业婚育证明》所需材料:
1、本人接收单位或读硕、博学校要求提供《毕业婚育证明》的录取通知书(接收涵)或报到须知(要求原件核对信息用)。
2、如实填写《附件1:华北电力大学学生婚育状况证明表》2份或填写《附件1:华北电力大学学生婚育状况证明表》1份+使用接收单位要求填写的表格;
3、本人签名确认--所属院系辅导员审核、签名并加盖院系公章。(盖章后1份存档,1份交还本人保存)
4、初婚未育: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已婚已育: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子女户口》复印件各一份;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附相应证明。
二、办理《毕业婚育证明》时间及流程
要求每年6月10--30日期间各院系集中办理,到校工会(主楼D237)登记盖章,于毕业学生离校前办理完毕。本人保存备用,不可重复办理(每人限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