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工会华北电力大学委员会文件
	
		 华电工〔2011〕2号
	
		 
	
		 
	
		关于举办华北电力大学
	
		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各院系、各相关分工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的“质量工程和人才工程”,加强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促进青年教师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培养青年教师严谨笃学、爱岗敬业的精神,认真做好今年5月北京市教育工会举办的北京市高校第七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参赛人选的推荐工作,学校将举行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宗旨
		    坚持人才强校,建设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的宗旨,通过教学基本功比赛的方式,促进青年教师现代教育理念的不断更新,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推进现代教育教学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探索科研成果向教学转化,把培养人才、提高质量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为高水平大学建设做贡献。
	
		二、比赛内容
	
		1、教案(20分)。教案为一课时(50分钟),内容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教学步骤符合学生的认知心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讲求科学性和探索性,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2、课堂教学演示(80分)。用普通话讲授教学内容20分钟;注重启发性,讲求逻辑性;理论联系实际,教学内容讲求科学性和探索性,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能恰当有效地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教学用语清晰生动,有表现力;教态自然大方,着装庄重得体;板书布局合理,字体工整、清晰、美观,要有板书。
	
		三、领导小组
	
		本次比赛由教务处、人事处和校工会联合举办,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校领导、教务处、人事处、校工会有关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整个比赛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全面工作。本次比赛活动分为初赛和决赛两部分,初赛由各院系(部)自行组织,决赛由学校组织。
	
		组  长:  安连锁  李双辰
	
		副组长:  柳长安  张喜辰  王  玲  王秀梅
	
		          杨实俊  田  禾
	
		成  员:  肖万里  马小勇  蔡可佩  贾俊菊 
	
		梁保峰  周润喜
	
		各院系(部)教学主任和分工会主席
	
		四、专家评审组
	
		根据比赛需要,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评审组由校领导、督导组专家、院系(部)有关教授、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决赛评审工作,各院系(部)也需相应成立初赛评审组,负责初赛的评审工作。
	
		五、组织工作分工
	
		本次比赛活动由教务处负责部署并督导各院系(部)初赛工作、组织专家进行决赛评审工作、决赛场地多媒体设备保障等工作;由工会负责起草活动有关通知、决赛安排、决赛现场布置及参加北京市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相关工作等;由人事处负责参赛教师资格审定、组织青年教师观摩决赛、决赛获奖教师奖励等工作。
	
		六、比赛活动安排
	
		本次比赛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2011年2月23日——2月25日,各院系(部)成立领导小组,进行工作布置和安排。
	
		第二阶段(初赛阶段):
	
		2011年2月28日——3月22日,各院系(部)自行组织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初赛,并请于2011年3月25日前将初赛人员名单、名次、初赛工作总结报教务处。
	
		第三阶段(决赛阶段):
	
		2011年4月初举行全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决赛评奖及奖励办法
	
		1、决赛将聘请校领导和院系(部)的有关教授、专家等为评委,对选手的教案、课堂教学演示等进行评审,综合评定参赛教师最终成绩和获奖等级。
	
		2、本次决赛设立两种奖项:个人奖项和集体奖项(北京、保定分别设立)。其中个人奖项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优秀奖若干名;集体奖项:设立优秀组织奖三个。学校对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
	
		3、优秀组织奖条件:院系(部)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并按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把此次比赛活动作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认真对待;青年教师参加初赛的比率达到80%以上,组织有序;分工会积极组织广大教师观摩学习,青年教师观摩决赛的人数达到要求人数的80%;参加决赛选手上交的材料准时、齐全、符合要求。申报优秀组织奖的单位请填写《优秀组织奖申报表》,于2011年3月25日前交教务处,逾期不交视为放弃申报。
	
		八、参赛有关要求及规定
	
		1、参赛人员应为1971年1月1日后出生的在职教师,并且未参加过往届北京市高校教学基本功比赛。
	
		2、参加学校决赛的青年教师由各院系(部)讲课比赛领导小组从初赛人选中择优选拔上报,决赛名额按院系(部)青年教师总数的百分之二比例推荐(见附件1)。请于2011年3月25日前将参加决赛选手名单报到教务处。
	
		3、各院系(部)党政工领导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评审机构,把比赛作为学院重要的教学工作,并做好广泛宣传动员工作,保证比赛的正常进行。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决赛名额分配表
	
		2.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3.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报名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工会  教学  比赛  通知                               
	
	
		                                          共印10份
	
		附件1:
	
		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决赛名额分配表
	
		(校部)
	
		
			
				
 					 
 						部门名称 
				  | 
				
 					 
 						人数(39岁以下) 
				  | 
				
 					 
 						决赛分配名额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含重点实验室) 
				  | 
				
 					 
 						71 
				  | 
				
 					 
 						2 
				  | 
			
			
				
 					 
 						能源动力与机械学院 
					 
 						(含重点实验室) 
				  | 
				
 					 
 						50 
				  | 
				
 					 
 						2 
				  | 
			
			
				
 					 
 						控制科学与计算机学院 
				  | 
				
 					 
 						51 
				  | 
				
 					 
 						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53 
				  | 
				
 					 
 						2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30 
				  | 
				
 					 
 						1 
				  | 
			
			
				
 					 
 						英语系 
				  | 
				
 					 
 						46 
				  | 
				
 					 
 						2 
				  | 
			
			
				
 					 
 						数理系 
				  | 
				
 					 
 						37 
				  | 
				
 					 
 						1 
				  | 
			
			
				
 					 
 						核科学与工程学院 
				  | 
				
 					 
 						10 
				  | 
				
 					 
 						1 
				  | 
			
			
				
 					 
 						可再生能源学院 
				  | 
				
 					 
 						32 
				  | 
				
 					 
 						1 
				  | 
			
			
				
 					 
 						体育教学部 
				  | 
				
 					 
 						16 
				  | 
				
 					 
 						1 
				  | 
			
			
				
 					 
 						思教部 
				  | 
				
 					 
 						10 
				  | 
				
 					 
 						1 
				  | 
			
			
				
 					 
 						国际教育学院、艺教中心 
					 
 						现代电力研究院 
				  | 
				
 					 
 						12 
				  | 
				
 					 
 						1 
				  | 
			
			
				
 					 
 						总    计 
				  | 
				
 					 
 						418 
				  | 
				
 					 
 						17 
				  | 
			
		
	
	
		附件2:
	
		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申报单位 
				  | 
				
 					 
 						  
				  | 
			
			
				
 					 
 						本单位基本 
					 
 						功比赛时间 
				  | 
				
 					 
 						  
				  | 
			
			
				
 					 
 						青年教师 
					 
 						人数 
				  | 
				
 					 
 						  
				  | 
				
 					 
 						参赛教 
					 
 						师人数 
				  | 
				
 					 
 						  
				  | 
				
 					 
 						参赛率 
				  | 
				
 					 
 						  
				  | 
			
			
				
 					 
 						主要工作简介: 
					 
 						  
					 
 						  
					 
 						  
					 
 						  
					 
 						  
					 
 						                      申报单位(章):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年   月    日 
					 
 						  
				  | 
			
		
	
	
		附件3:
	
		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报名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日期 
				  | 
				
 					 
 						  
				  | 
				
 					 
 						学历 学位 
				  | 
				
 					 
 						  
				  | 
			
			
				
 					 
 						职  称 
				  | 
				
 					 
 						  
				  | 
				
 					 
 						联系电话 
				  | 
				
 					 
 						  
				  | 
			
			
				
 					 
 						毕业学校 
				  | 
				
 					 
 						  
				  | 
				
 					 
 						来校时间 
				  | 
				
 					 
 						  
				  | 
			
			
				
 					 
 						所属教研室 
				  | 
				
 					 
 						  
				  | 
			
			
				
 					 
 						参赛课程名称 
				  | 
				
 					 
 						  
				  | 
			
			
				
 					 
 						推荐单 
					 
 						位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