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北电力大学校工会
  • 首页
  • 工会概况
    工会简介
    组织机构
    分工会设置
  • 通知通告
  • 工会新闻
    校工会新闻
    分工会新闻
    协会新闻
  • 民主管理
    教代会
    提案工作
  • 工会党建
  • 工会文件
  • 表格下载
  • 荣誉展示
  • 联系我们
  • 旧版主页
学校主页|
  • 首页
  • 工会概况
    • 工会简介
    • 组织机构
    • 分工会设置
  • 通知通告
  • 工会新闻
    • 校工会新闻
    • 分工会新闻
    • 协会新闻
  • 民主管理
    • 教代会
    • 提案工作
  • 工会党建
  • 工会文件
  • 表格下载
  • 荣誉展示

文件法规

  • 政策法规
  • 上级文件
  • 学习材料

文件法规

  • 政策法规
  • 上级文件
  • 学习材料
首页» 文件法规» 上级文件

关于对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教职工进行表彰的决定

发文时间: 2011-09-08 撰稿人:

中国教育工会华北电力大学委员会文件

华电工〔2011〕11号

 

 

关于对从事教育工作

满三十年教职工进行表彰的决定

 

 

各分工会、分工会小组:

 

为了表彰长期从事教育工作教职工的业绩,树立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增强人民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鼓励广大教职工热爱教育事业,在教师节来临之际,学校决定对今年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肖湘宁、乌云娜、李卫国、吕跃刚、曲俊华、林  红、王平稳、王景春、刘  郁、李淑萍、赵振文、李焕明十二位同志进行表彰,并向他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同时对他们长期从事教育工作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

 

希望全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教育事业,努力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实现更大的发展。

 

 

 

                                        校工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

 

 

 

 

 

 

 

 

相关附件

Copyright© - 华北电力大学工会
地址:德外朱辛庄北农路2号   邮编:10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