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工会华北电力
大学委员会文件
华电工〔2011〕13号
关于开展分工会 “二级小家”验收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全国和市级模范职工之家复验工作的通知》(京教工发[2011]11号)精神,校工会将于12月6日迎接北京市模范职工之家复验验收。作为复验的重要内容之一,验收组将于复验当日,对各分工会小家进行实地考察。为确保学校顺利通过复验,校工会决定对各分工会开展“二级小家”验收活动,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2011年11月21日—12月2日
二、验收内容:具体请参照《分工会量化考核自评表》进行自查
1、文件档案要求:
参考以下分类,整理分工会近三年(2009-2011年)相关文件,分类装入文件盒,并配有目录待查:
(1)二级教代会 (2)二级院务公开 (3)二级建家升级
(4)教代会提案 (5)上级工会文件 (6)工作计划总结
(7)自身建设 (8)分工会财务 (9)分工会获奖
(10)分工会“送温暖”(11)自办文体活动(12)特色工作
2、固定场地要求:
要求分工会二级小家有固定活动场地,面积不限,小家要求具备以下基本设施。
1)固定活动场地门口悬挂**教工之家牌匾
2)场地内布置有获奖展示区和宣传展板
3)场地内有必备的活动设备如:乒乓球台、健身器材等
三、奖励办法:
1)对通过校工会“二级小家”验收合格的分工会,在2011年度分工会量化考核打分中给予5分奖励。
2)对通过验收的分工会,同时给予1000元工会奖励。
校工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