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疗养条件
在编教职工且四十五岁及以上者可在退休之前,每人只可享受一次;曾因无偿献血提前疗养过的教职工不重复疗养。
二、名额分配
疗养名额由校工会每年3月分配至各分工会,由分工会按照未疗养人员年龄排序、严格审查疗养资格后报送疗养名单并督促落实教职工按时(每年3月-12月10号要求当年名额当年报销完毕)疗养、报销;如因特殊原因当年需更换疗养人员,需报送纸质申请。
三、相关发票
1)报团出游疗养需提供:
发票开具内容:旅游费或旅游服务费(发票抬头:华北电力大学)。
2)自由出行疗养需提供:
本人往返目的地机票(火车票)、住宿费(发票抬头:华北电力大学)、300元以内的打车票据。
3)填写发票粘贴单1份
4)每张相关发票由分工会主席审核签字,本人签字。
四、报销时间和流程
1)持以上所列票据,到校工会(主楼D座239房间)办理审核、备案登记(每年3月-12月10号),校工会开具《付款凭证》。
2)填写本人教工号到《付款凭证》上,持以上所有票据依照财务处粘贴要求整理后,交财务处(主楼D座305房间2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