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提高学院教工、学生党员的廉洁自律意识,12月4日,可再生能源学院党委于主楼B603召开学院教工、学生党支部书记会议。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组织教工、学生党支部书记共同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院党委书记刘永前老师主持会议,学院党委副书记张利老师、全体教工和学生党支部书记参加了此次学习。

会上,党委书记刘永前老师首先传达了学校《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华电党纪[2015]10号)的文件精神。
刘永前书记就《条例》的内容结合实际生活中存在的事例进行深入解读,并从新旧《条例》相互比较来分析,指出:新条例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形势下全面适应从严治党新的实践要求而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律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今天这次学习会深入学习讨论《准则》和《条例》,从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我们坚持“三严三实”的标准,体现了落实这个“实”字。

紧接着党委副书记张利老师就学习内容谈了自己的看法,她说,《准则》和《条例》从坚守理想信念宗旨和严守党的纪律两个不同方面规定了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应遵守的规则,要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不触犯党纪,应该好好学习、牢记党的纪律要求,必须坚决执行。会后各支部要组织支部党员认真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准则》和《条例》。学院会结合此次学习举办一次专门的知识竞赛,请大家认真准备。
最后,刘永前书记强调,各党支部要认真落实校党委精神,按照学院安排部署,做好五中全会精神和两项法规的学习宣传。党员干部要真学真懂真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坚守理想信念,严守党规党纪,做廉政准则和党的纪律的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