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1日下午,在华北电力大学科学会堂,“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陈瑞华教授为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师生,讲了一场题为“刑事司法改革的最新发展”的精彩讲座。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王学棉、法学教研室的老师代表和人文学院本科生、研究生等共同参加了此次讲座。讲座由副院长王学棉主持。
讲座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拉开了帷幕。
首先,陈瑞华教授以当下最热门的话题——“药家鑫”案、房屋拆迁、食品药品的安全问题为引子,说明了现在实体法无法保障权利的司法现状,由此指出权利的救济靠的是诉权,诉权又靠程序法来解决,因此当前司法改革必须以程序法为重。
陈教授讲述了刑事司法改革的大背景:
第一,制度、审判、程序方面的漏洞和不规范操作,导致公信力极大的下降,一旦出现像湖北佘祥林、山东日照书记贪污这样的刑事案件,网络上就是一片冷嘲热讽,什么“官官相护”、“腐败”、“不尊重人权”的字眼频见报端;
第二、上访现象有增无减,人们往往愿意选择非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而不诉诸司法,这是司法的悲哀,也说明u司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低下;
第三,在社会经济政治环境的巨大变化下,立法和司法制度没有跟上时代的脚步,各种解决机制、执行机制都没有效率。因此时代在呼唤改革。
接下来,陈教授具体为我们介绍了刑事司法改革的动向。在改革中最大的一个突破就是给予量刑程序高度的重视,形成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检察院附加提交量刑建议书,被害人出庭并提出量刑意见,被告方发表量刑辩护,法庭则将量刑加入法庭辩论和调查的环节,从而实现量刑的公开化、透明化、控辩双方对抗化,最大限度防止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另外一个大的争点就是刑事和解,相当于民间的“私了”,但是是在法院的监督审查之下的和解,只要犯罪方和受害人达成协议,被害人得到立即的赔偿,请求法院对被告从轻处理,法院再从轻判决就形成了刑事和解。这种方法能避免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受害者得不到或得到太少的赔偿现象,提高了案件处理效率,避免受害者的后续上访,被告人也得到宽大处理。但是有很多“金钱能买到自由”、违反“人人平等”原则的质疑,所以现在只是在轻伤害案件中适用。
陈瑞华教授的讲座既立意高远、磅礴大气,又谦抑随和、理论分析与实例兼顾,展现出一代杰出法学家的学术风采。整场讲座过程中,听众爆满、气氛活跃、掌声不断。在讲座的互动环节中,在场的师生都非常踊跃,向王教授提出一个个具有独到视点的疑问,陈教授结合实际,用风趣幽默的语言一一进行解答。我院学生求实、好学的风气,也得到了陈教授的肯定与好评。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