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建家升级活动的深入开展,打造建家活动载体,校工会在努力建设好学校教工之家的同时,一直倡导推进二级工会建设“教工小家”活动场所。为充分调动分工会建设二级“教工小家”的积极性,满足个性化需求,结合校工会工作计划及实际情况,决定加大对二级“教工小家”经费资助力度,自印发之日起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2021年8月9日
一、二级“教工小家”建设要求
1、建设宗旨:服务教学科研、服务会员。通过建设二级“教工小家”活动场所,搭建学术交流、宣传教育和群众性文体活动平台,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激发工作热情,构建和谐校园。
2、建设原则:要求统一,各具特色;单位主导,工会资助。二级“教工小家”活动场所由所在分工会主导建设,费用主要由分工会行政承担,校工会给予部分设施经费资助。
3、建设功能:学术交流、文体活动、特色展示、教育宣传、解压休闲。
4、建设内容:
1)空间标识。二级“教工小家”活动场所应具备不小于20㎡的室内独立活动空间;悬挂“华北电力大学教工小家”标牌(由校工会统一授牌);
2)家具配置。二级“教工小家”活动场所内应配置必要的家具,如柜子、桌椅、沙发等;
3)活动设施。二级“教工小家”活动场所可根据场地条件配置必要的文体活动设备,如购置乒乓球台、健身器械、棋牌等;
4)宣传展示。二级“教工小家”活动场所应加强文化氛围建设,可将本分工会组织机构、工会基础知识、会员活动图片等内容进行展示。
二、二级“教工小家”资助条件:
校工会根据分工会二级建家评比结果及实际需求,分批建设,逐步推进,每年重点对2-3个二级“教工小家”给予2-5万经费支持。
三、二级“教工小家”资助落实:
1、分工会根据当年校工会资助经费额度及实际需要,填报二级“教工小家”拟购物品预算清单;
2、包含:电视机、微波炉、沙发、桌椅、储物柜、文体活动设备、制作展板等;
3、不包含:房屋装修(水电改造、墙壁粉刷、地板地胶等);
4、报送预算,经校工会批准后,方可购买。
四、二级“教工小家”报销要求:
1、如需定制,执行政府采购或经分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报送纪要);
2、购买设备单价1000元以上,需同时填写《固定资产报增单》,办理固定资产报增手续,粘贴工会资产蓝色标识。
五、二级“教工小家”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1、二级“教工小家”建设,购买设备单价1000元以上(限不超过五件),需纳入校工会固定资产帐目进行统一管理。实行校工会委托分工会代管,分工会主席负责制,落实验收、登记、管理、标识等任务。
2、每年12月,分工会接受校工会对固定资产的清查, 报送当年《二级“教工小家”固定资产年度盘点表》(见附件1),核实数量、地点、标识、在用状态等。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办理相关手续以保证账物相符。
3、分工会申请报废固定资产须满足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标准,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报校工会审批后,交回校工会统一处置;二级“教工小家”固定资产设备损坏及丢失的赔偿款一律上缴校工会。
4、校工会有权对二级“教工小家”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包括调拨、转让、置换、对外捐赠、报废等。
5、分工会主席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将本人负责的固定资产进行交接,落实责任。
附件1:
表1 :
华北电力大学工会
二级“教工小家”固定资产年度盘点表
分工会: 时间:
卡片号 |
资产名称 |
存放地点 |
品牌型号 |
单价(元) |
数量 |
金额(元) |
是否在用 |
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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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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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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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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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院系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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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固定资产实物及蓝色标签照片(每件编辑1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