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下午,第六届教代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D266召开,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张瑞雅、王学棉、王华、王修彦、孙华昕、余恩海、孟大伟等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工会常务副主席张瑞雅主持。
会议首先讨论选举产生了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接着酝酿和讨论专委会职责,明确专委会工作任务;与会人员就近期工作的开展和安排进行了交流与讨论,并围绕怎样有效预防和及时妥善调解、处理好劳动争议,结合我校今年劳动争议调解的相关案例,进行了热烈、广泛深入的探讨,对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维护好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张瑞雅主任做总结发言。她说,高校内部劳动人事关系深刻变化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劳动人事争议成为高校维权工作中不能回避的一个问题。怎样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劳动争议中的作用,减少我校劳动人事争议的发生和及时妥善处理本校内部发生的劳动争议,对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矛盾的激化,维持正常的教学、科研、管理秩序和实现创一流大学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她继续指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理论和实际工作水平,在健全法制、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更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