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名方法请参看链接:http://www.bjjygh.org/template/10002/file.jsp?cid=25&aid=16815
为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发挥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组织动员首都女职工积极参与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大赛,展现首都女职工多姿多彩的巾帼风貌,北京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举办“首都女职工书画、摄影、手工艺作品大赛”。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广泛组织女职工踊跃参赛,通过动员广大女职工积极参与艺术创作和艺术欣赏,进一步提升女职工的文化艺术素养和精神生活品质,鼓励广大女职工在首都建设具有重大国际影响力的国家文化中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实践中发挥“半边天”作用。
一、大赛时间
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二.参赛作品格式和要求
1、书画作品:最小三尺、最大六尺;横竖、字体不限;不能装裱。书法作品除楷书外其他字体均需附释文,绘画作品只限中国画。
2、摄影作品:用胶片方式拍摄,需送10寸样片和底片;数码拍摄需将作品修正为JPG、BMP、TIFF格式,文件大小为15MB以内,或将作品出版为10寸样片和数据载体(通用储存卡、光盘)并附拍摄年月、地点、简要说明。
3、手工艺作品:分五类,数量不限,大小不限。
(1)刺绣类(十字绣、鞋垫等各类刺绣作品)
(2)编织类(珠编、竹编、柳编、藤编、草编、丝网编等)
(3)雕塑类(陶塑、泥塑、石雕、木雕、蛋雕、面花等)
(4)布艺类(布老虎、布堆画等)
(5)剪纸类
三、参赛作品评审
聘请专家组成大赛评审组主持评审工作。从书画、摄影、手工艺三类参赛作品中共评出:
一等奖:10名
二等奖:30名
三等奖:50名
纪念奖:若干
大赛设优秀组织单位奖,并向获奖作者、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书画、摄影获奖作品将被推荐参加“和谐之美”第二届中华女性书画摄影大赛(www.cwcppc.com)。所有获奖作品将择优参加新建的北京职工服务(帮扶)中心落成典礼上的艺术作品展示,并以图片形式汇集成册。
四、参赛作品报送要求
1、请各单位组织做好书画、摄影参赛作者填写《参赛作者登记表》(附件1,务必贴上作者近期彩色照片)和《报送作品统计表》(附件2)工作。附件均可从首都女职工网站http://www.sdnzg.org下载。
2、请各单位集体组织报送参赛作品,报送作品数量每类别不超过20件。
3、书画、摄影作品报送截止时间2012年1月31日(9:30-15:00)。请各单位将参赛作品、书画、摄影参赛作者登记表(附件1)、报送作品统计表(附件2)报送到北京市职工文化协会。
4、手工艺作品报送截止时间2012年2月17日(9:30-15:00)。请各单位将参赛作品、报送作品统计表(附件2)报送到北京市职工文化协会。
5、报送地点:北京市职工文化协会(天安门东侧/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二殿东配殿)。
五、注意事项
1、参赛作者须为参赛作品的原创人,并保证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参赛者保证作品不侵犯他人的任何权益。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参赛作品作者本人承担。
2、参赛作者提交的参赛作品不得是已发表和已在国家级赛事中获奖的作品。对于假冒原创作品参赛或用发表过的作品参赛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比赛资格及荣誉。
3、书画、摄影参赛作者认知并同意,所有推荐参加“和谐之美”第二届中华女性书画摄影大赛的作品将可能在此次大赛活动的宣传报道中无偿使用。
市职工文化协会联系人:郭英馨 65130991
市总女职工部联系人: 袁文俊 65592811
附件: 1、书画摄影参赛作者登记表
2、报送作品统计表
北京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