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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女职工参加2014年《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14-03-14 撰稿人:

各分工会:

《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是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推出的一款收费低、保障高的险种,校工会多年来坚持组织全校女职工参加该保险,投保率为100%。由于女职工特殊疾病,在北京为高发病,开展投保以来,共为我校十名患病女职工办理赔付二十余万元,使其及时得到组织的关怀和经济资助。本着为女职工服务,关注女职工健康的原则,现组织全校女职工继续办理该保险。

一、 参保条件:

   1、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年龄16至60周岁的在职女职工,成为工会会员后,加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以分工会为单位集体办理。

   2、已加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者无需重复入会,查询是否已入会请咨询本分工会女工委员。

   3、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女职工,不能再投保或续保。60岁周岁的女职工,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可以投保或续保。

   4、对参加过本保险并按照规定已领取保险赔付的会员,保障责任期满后不能再次参加本保险。

二、保险期限:二年

三、保险费用:36元/份,最多可投保2份

四、保险金额:最高互助金领取待遇:16,680元/份

五、办理方法:

该保险的办理工作由各分工会女工委员负责。请各分工会主席通知并督促女工委员(机关一、机关二可通知到各职能部门工会小组长办理,但由女工委员总体负责)分别于3月17日(周五)、3月28日(周五)前按(附件1)的要求,完成两步网上录入后,将保费交校工会。

六、险种介绍、理赔细节请参看: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网址:www.bjzghzbx.com

 

附件1:《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办理注意事项

附件2:2014年3月女工互助保险网上办理说明

附件3:分工会保险办理代码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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