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为教职工服务、为缓解教工因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校工会现继续统一组织教工参加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 《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请各分工会通知女工委员具体负责该工作。
1、凡参加保险者必须为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入会时一次性缴纳10元会费并提供18位身份证号码,姓名以身份证为准。
2、已加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者则不需交纳会费,具体名单可
上网登陆系统查询,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网站www.bjzghzbx.com。
3、各分工会首先需上网登陆系统录入新会员姓名、18位身份证号码,并收取10元/人入会费。经校工会统一提交上报,回批后,新会员方可办理投保业务。
二、《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说明
1、保险对象: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都可以通过工会统一组织集体申请参加本计划。并且在同一单位参加本计划的职工不得少于其全部职工的50%。
2、保险期限:一年;
3、保险费用:26元;
4、保障待遇标准(单位:元),具体内容可参看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网站www.bjzghzb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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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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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金领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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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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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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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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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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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互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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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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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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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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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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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补助互助金(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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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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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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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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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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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助互助金(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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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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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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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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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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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和丧葬互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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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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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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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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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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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互助金领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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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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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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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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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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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因发生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身体永久伤残时,根据参加本计划时选择交费的不同档次,按照不同伤残程度,可以领取下列三项互助金:
①、以180天时的治疗状况及身体伤残状况领取伤残互助金。
②、首次住院连续治疗期间,可以按日领取生活补助互助金,最高不超过180天。
③、首次住院连续治疗期间,可以按日领取住院补助互助金,最高不超过180天。住院时间按照医疗机构提供的完整入院、出院记录核定。
三、注意事项:
1、会员录入、搜索以身份证号码为准。(身份证为唯一,姓名可能有重名)
2、录入新会员姓名两个字的名字中间不空格。(为便于搜索查询)
3、会员姓名以身份证为准,如各分工会会员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发现有误,请通知校工会及时变更。
4、请各分工会保险办理负责人认真核对仔细,不要漏报或错报。
5、各分工会若下设多个子用户,由分工会负责督促子用户按时完成两步录入工作、收齐所有费用后统一交校工会。
6、第一步录入工作:各分工会务必于9月10日前完成新会员入会录入,校工会于13日统一提交上报,14日回批后,各分工会方可为新老会员统一办理投保业务。若无新会员可直接进入第二步录入工作。
7、第二步录入工作:各分工会务必于9月21日前完成本单位投保业务录入,由校工会统一提交上报。9月21日前统一到校工会交新会员入会费和保险费用。
附件1:2010年10月保险网上办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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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分工会保险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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