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本年度工作安排,请各分工会将疗养名额落实到个人,于5月15日前在分工会主席工作群填报符合条件教工的教工号及姓名,过期不报视为放弃名额。
请各分工会及时督促所报教职工按时疗养并完成报销。如年底学校财务封帐前,所报教职工未完成疗养和报销,分工会可将其资格延后三年重新排队。同时,其所属分工会下一年疗养名额相应酌减。
附件1:教职工疗养注意事项及财务报销流程
附件2:2026年疗养名额分配表
校工会
2026年5月6日
附件1:
教职工疗养注意事项及财务报销流程
一、疗养条件
四十五岁及以上在编教职工(含B岗)退休前可享受一次(限额2000元),曾因无偿献血提前疗养过的教职工不重复疗养。
二、名额分配
疗养名额由校工会每年5月分配至各分工会。各分工会按照未疗养人员年龄排序,在严格审查疗养资格后报送疗养名单并督促落实教职工按时(每年5月-12月10号要求当年名额当年报销完毕)疗养、报销;如因特殊原因当年需更换疗养人员,需提前报送纸质申请。
三、相关发票
1、报团出行疗养需提供:
发票开具内容:旅游费或旅游服务费(发票抬头:华北电力大学)。
2、自由出行疗养需提供:
本人往返目的地(目的地:最多2个)机票(或火车票);目的地住宿费(开具明细:单价、数量、金额;发票抬头:华北电力大学);居住地到北京机场(或火车站)出租车票(限400元)。
四、报销时间和流程
1、每张票据由本人签字及分工会主席审核签字;
2、将所有票据交到校工会(主楼D座239)办理备案登记(每年5月-12月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