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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填写送温暖申请表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13-11-26 撰稿人:

各分工会:

         请各分工会组织满足下列条件的在编工会会员下载并填写“送温暖”申请表。填写完毕后,交分工会主席审核签字并盖院系章,于11月29日(周五)前交校工会。

“送温暖”申请人员应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本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治疗。

2、本人生病住院,自费医药费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需附医药费发票)。

3、遇到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4、孩子生病住院,医药费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需附医药费发票);

5、父母基本无生活来源,且长期有病无法报销医药费。

 

“送温暖”申请表下载地址:  http://gh.ncepu.edu.cn/contents/27/9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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