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校部各分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工会第九届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校党委和北京市教育工会同意,定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华北电力大学工会第十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工代会”)。为开好本次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国工会十八大和北京市工会十五大总体要求,忠诚党的事业、竭诚服务职工,团结引导教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总结上一届工会委员会工作,结合学校高质量发展、“双一流”建设等目标,确定今后一段时期工会工作的主要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协商产生新一届女职工委员会,团结和动员全体教职工同心同德、务实工作,以新时期服务“国之大者”的崇高使命,推动特色鲜明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为教育强国、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以及首都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大会主要议程
1.审议并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工会第九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工会第九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
3.审议并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工会第九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4.选举华北电力大学工会第十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三、大会筹备工作组
为保障工代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工代会筹备工作组,主要负责会务组织、会议材料准备、代表资格审查等筹备工作,成员如下(按姓氏笔划排序):
组 长:孙传新
副组长:王晓霞 张 利
成 员:马 冬 王栋梁 杜广微 李 鹏 张晓栋
武昌杰 林 林 金海燕 周劲松 赵军伟
赵珥希 赵海鹏 姜良杰 耿 晔 崔 灿
彭军林 谢桂庆 薛明磊
秘书长:杨永海
四、大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9月10日(周二)
地点:北京校部主楼D260报告厅
五、代表选举
目前北京校部共有工会会员2604人,根据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北京校部各分工会通过全体会员大会共选举产生代表73人,代表构成如下:基层一线职工、劳模先进、科技工作者占97.3%,工会工作者占28.8%左右,党政领导等管理人员占2.7%。其中,女职工、少数民族、青年代表占适当比例。
六、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名额、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工会委员会
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华北电力大学工会第十届委员会拟由21人组成,从提名的23名委员候选人中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低于5%。委员中,基层一线职工和劳模先进占比不低于40%。华北电力大学工会委员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3名(其中兼职副主席1人,由一线职工或者劳模先进担任)。工会主席、副主席由工会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委员的条件:(1)拥护并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党的理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2)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议事能力,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3)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所拥护和信赖,为工会会员。
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实行统一分配,分配到委员候选人名额的分工会,经过集体讨论并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后,提出候选人推荐名单,报华北电力大学工会。候选人在各分工会范围进行5个工作日以上的公示;公示后提交代表大会选举。
(二)经费审查委员会
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拟定为7人,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等额选举产生。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1名,主任由工会第十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的条件:(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2)具有财务和审计知识,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为工会会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办法与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办法相同。
(三)女职工委员会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工会女会员情况,拟设女职工委员会,由9人组成,委员由新一届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设主任1名,主任由工会第十届女职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
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的条件:(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2)责任心强,热心助人,有较好的沟通能力,须为女性工会会员。
七、工作要求
1.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各分工会经集体讨论并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后,提出学校工会第十届委员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于9月8日前将各候选人名单(附件1)及代表登记表(附件2)加盖同级党组织公章报送校工会,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杨永海,联系电话:010-61772310,邮箱:xiaogonghui2018@ncepu.edu.cn,办公地点:主楼D241。
2.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本次工代会工作,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校工会统一部署,精心安排落实各项任务。
附件:
1.华北电力大学工会第十届委员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
2.华北电力大学工会第十届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校工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1
华北电力大学工会第十届委员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
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籍贯 |
政治面貌 |
职称 |
所在部门/职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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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备注中注明推荐为工会委员会或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