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教代会执委会
关于第五届第五次教代会征集提案的通知
各教代会代表团及各位代表:
我校第五届第五次教代会拟于2011年2月下旬召开,根据《华北电力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条例》,本次会议将继续在教代会代表中征集提案。本次提案征集的内容可围绕落实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为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献计献策等方面。为做好教代会提案工作,保证教代会的提案质量,现将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案内容
(一)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征集为提案:
1.有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贯彻上级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校教学和教学管理改革、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教育事业发展方向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及校园文化建设的建议和方案;
4.有关科研、生活福利及其他行政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5.有关改进领导工作和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方案;
6.广大教职工关心的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二)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予立案:
1.教代会规定职权以外的问题;
2.本届教代会届内无法解决,且不能启动预备工作的问题;
3.学校职权之外的问题;
4.学校没有能力与外界联系促进解决的问题;
5.与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相悖的意见和要求;
6.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
凡是代表提出而不列为提案的问题,可作为意见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转请有关单位参考。
二、提案格式
(一)提案内容应一事一案,做到事实清楚。
(二)征集方式
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均采用网上征集提案方式。教代会代表先写好提案的电子版,然后凭密码登陆工会网站的“提案管理”后,方可通过粘贴方式提交提案。教代会电子提案系统网址如下:
北京校部:http://gh.ncepu.edu.cn/tagl/index.asp。
保定校区:http://202.206.208.50/gonghui/system/index.htm
(三)提案人须是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并至少须有二名正式代表附议。
(四)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名称,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是提案的题目和标题;
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具体整改意见及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提案力求观点清晰,内容详实,有一定深度;建议措施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三、提案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月24日截止。
四、相关要求
提案委员会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在今后的工作中除每两年一次评选“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外,还将评选“提案征集先进单位”。希望各单位党政工领导和广大教代会代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解放思想,努力开创教代会提案工作新局面。希望各代表团积极动员本团代表认真行使民主权利,征求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撰写高质量提案;各代表团团长严把质量关,把提高提案质量落到实处。希望各教代会代表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围绕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生活福利等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有调研、有分析、有具体建议的提案。
附件:《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
华北电力大学教代会执委会
2010年12月27日
中共华北电力大学委员会文件
华电党办〔200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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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
各教代会代表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在广大教职工代表的积极参与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努力工作下,我校教代会提案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对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了推动提案工作的可持续进步,结合我校提案工作的实际,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重要意义
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促进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加强教代会提案工作,有利于健全和完善教代会制度,有利于推动学校民主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教代会提案工作质量涉及到教代会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和职能部门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有利于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共同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贡献。
我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在多年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提案工作的“四化”模式(提案工作手段电子化、方法制度化、结果公开化、质量激励化)得到上级工会的肯定,我校也因此荣获“北京市高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成绩面前我们应清楚地看到,提案工作还有许多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各单位党政工领导和广大教代会代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解放思想,努力开创教代会提案工作新局面。
二、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指导思想
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服务质量的方法和途径,以提高提案质量为基础,以增强提案办理实效为目标,以加强提案工作制度建设为保障,建立健全协调高效的提案工作机制,努力增强提案工作合力,更好地发挥教代会提案在促进我校各项事业发展中的作用。
三、切实提高教代会代表的提案质量
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提案质量决定提案本身的价值,也反映着教代会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各教代会代表团、各分工会要妥善处理提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始终坚持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提案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要进一步增强教代会代表的责任意识。向学校教代会提交高质量的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应履行的职责,教代会代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围绕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生活福利等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有调研、有分析、有具体建议的提案,不断提高提案质量。
要进一步发挥各代表团在征集提案工作中的作用。各代表团团长要积极动员本团代表认真行使民主权利,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征求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撰写高质量提案。各代表团对于代表采集并整理上报的提案,要进行认真的复议、修改和严格审核后,再由代表分头提交提案。整个过程中代表团团长要严把质量关,把提高提案质量落到实处。
要进一步增强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立案的严谨性。本着尊重和维护提案人的民主权利、保证提案质量的原则,坚持和完善提案审查立案标准。按照立案程序和标准,严把立案质量关,对填写不规范或提案内容、整改意见阐述不清楚的提案要返回给提案人重新填写方可立案。
四、努力提高提案承办单位的办案质量
提案办理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提案工作的成效。提案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落实和解决问题,而提案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各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质量。
提案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提案的办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阅览本部门要处理的所有提案,并与部门领导班子共同商讨处理办法。对本部门难以答复的提案要主动向主管校领导请示,要把答复提案的过程作为宣传学校政策、与代表进行沟通、提高服务能力的过程。
提案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过程中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提案人的沟通,通过与代表沟通交流、征询意见、分析讨论,缩小代表与提案承办单位在思想认识和政策理解上的差距,使双方都能准确理解对方的想法,了解最真实的情况,以求得对提案的最好处理办法。沟通的形式可以采取召开沟通见面会,也可采取电话沟通方式。
对于需要多部门协同解决的提案,要由主要负责单位牵头,向提案委员会提出召开协调会的建议,由提案委员会组织召开提案协调会,共同商议处理办法,防止出现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的现象。
提案承办单位要根据提案的具体情况及办理结果,在规定时限内明确答复提案人。提案办理情况要按照“已经解决或采纳、列入计划拟解决、留作参考”三个类别,在提案答复中实事求是地予以注明。
五、不断提升提案委员会的工作和服务质量
提案委员会要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在提案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不断强化全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为领导、提案代表、承办单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推动提案工作稳步发展。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把代表好的建议更好地落到实处。
要坚持开展两年一次的优秀提案和先进提案承办单位的评选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优秀提案的奖励力度和发挥高质量提案的示范带动作用。对于优秀提案,不仅要在精神上加以奖励,在物质上也要加大奖励力度。对于高质量的提案,提案委员会要重点督办,充分发挥高质量提案的示范带动作用。
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高提案工作的办公自动化水平,逐步完善网上提案系统。要使提案工作更加深入实际,更加贴近群众。要加强提案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调配,注重培训和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
教代会提案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带给我们的是教职工民主权利的进一步加强,教代会代表履职能力的不断提升,承办部门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它体现了中共十七大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精神,更符合“共建共享和谐校园”的时代要求。让我们共同努力,把我校的教代会提案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建设高水平大学作贡献。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