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工会是校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校党委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广大教职工合法利益的代表。校工会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依照《中国工会章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增强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维护、教育、参与、建设四项工作职能,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校工会的主要职责是:
(1)建立健全学校的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作机构,加强工会队伍建设。
(2)筹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行使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和教代会工作机构职能。指导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
(3)动员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4)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条例和办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调解劳动关系争议。
(5)负责工会经费和会费的管理和使用,做好工会财产管理。
(6)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指导教职工社团协会开展活动。
(7)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和以提高教职工素质为目的岗位技能比赛。
(8)关心教职工切身利益,做好困难教职工帮扶工作,重视和维护女职工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