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北电力大学校工会
  • 首页
  • 工会概况
    工会简介
    组织机构
    分工会设置
  • 校工会新闻
  • 通知通告
  • 分工会新闻
  • 协会新闻
  • 民主管理
    教代会
    提案工作
  • 工会党建
  • 工会文件
  • 表格下载
  • 联系我们
  • 旧版主页
学校主页|
  • 首页
  • 工会概况
    • 工会简介
    • 组织机构
    • 分工会设置
  • 校工会新闻
  • 通知通告
  • 分工会新闻
  • 协会新闻
  • 民主管理
    • 教代会
    • 提案工作
  • 工会党建
  • 工会文件
  • 表格下载

首页

  • 工会概况
  • 校工会新闻
  • 通知通告
  • 分工会新闻
  • 协会新闻
  • 民主管理
  • 工会党建
  • 工会文件
  • 表格下载
  • 图片轮播
  • 活动发起
  • 办公服务
  • 女教授协会
  • 工会委员会
  • 提案委员会
  • 教职工职业发展委员会
  • 思想政治与文化建设委员会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 经费审查委员会
  • 女职工委员会
  • 生活福利委员会
  • 教职工服务委员会
  • 文体工作委员会
  • 精彩栏目
  • 顶部链接
  • 相关文件
  • 二级教代会
  • 新闻通知
  • 党建工作
  • 建家活动
  • 建功立业
  • 文件法规

工会文件

首页» 工会文件

关于印发《华北电力大学工会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5-02-24 撰稿人:

各分工会、全体会员:

为加强规范工会经费的报销行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工会会计制度》《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关于2019年度基层工会开展慰问活动有关经费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经2025年工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华北电力大学工会财务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的报销行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华北电力大学财务报销管理规定》《华北电力大学票据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工会经费的各类报销行为。

第三条  报销相关人员职责。

(一)业务经办人是经济业务的具体经办人员,对经济事项和所取得的票据真实有效性负直接责任。

(二)分工会主席是分工会会费使用的责任人,对分工会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工会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的会计、复核、出纳等人员对报销附件材料的完整性、报销金额的准确性、报销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资金支付信息的准确性负有审核责任。

(四)工会主席(或被授权的副主席)对经济业务的报销、授权审批、授权支付等,承担监督、管理责任。

第四条  学校工会各项经费开支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必须由工会主席或其授权的副主席亲笔签名,不得代签,不得以印章代替签名。

(一)被授权副主席负责报销审批时,单笔金额超过20万的大额资金支出,须经校工会主席(分管校领导)同意并签批。

(二)分工会报销的票据和相关材料,须先经分工会主席签批;协会(社团)报销的票据和相关材料,须先经协会(社团)负责人签批。

第五条  根据北京市总工会预决算年度安排和学校实际情况,各类发票报销期间以当年的通知为准。

第六条  报销票据要求。

(一)提供报销的票据(原始凭证)必须业务真实、内容合法。票据内容须填写完整、有明细,字迹清晰、书写规范,不得挖擦刮补,金额不得涂改,大小写金额须相符。

(二)发票(或财政票据)的付款单位名称、税号等信息按财税部门要求填写,具体开票信息见附件1“中国教育工会华北电力大学委员会票据开票信息”。

(三)不得报销项目为汽油、充值、礼品、职工疗养以外的旅游以及生日慰问蛋糕券以外的储值卡、券等。

第七条  报销遵循“一事一结”原则,即以一个活动或项目费用为一组报销材料,原始凭证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工会报销单(附件2)。应写明业务名称、发票数量、报销金额、报销人员姓名、工资卡号等(银行卡号务必填写完整)。

(二)分工会(协会)活动登记表(附件3)。分工会活动登记表需分工会主席签名且加盖院系(单位)公章,协会活动登记表需社团或协会负责人签名。

(三)发票。每张发票必须有分工会主席(或社团或协会负责人)和经办人不少于2人签字。

(四)奖品或慰问金领用单。领用单需加盖院系(单位)公章、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

(五)活动通知、新闻(含照片)。

(六)报销金额在20万以上(含20万)的,须附大额资金支出审签表(附件4)。符合合同签订标准的,应按学校合同管理相关制度签订规范的合同,报销时提供合同原件。

(七)其他反映经费支出真实合理的材料。

第八条  报销结算需实行公务卡结算。无法办理公务卡的人员,发生公务支出的,报销时提供刷卡凭据或支付记录。不具备刷卡条件以及确因公务紧急需要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出具出面材料说明情况,经分工会负责人审批后再报校工会审批。

第九条  金额超过1000元(含)的经济业务一般不采用“现金报销”方式。

第十条  以上条款如遇上级财经制度或专项管理办法调整, 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未涉及的其他事宜,参照学校《华北电力大学财务报销管理规定》《华北电力大学票据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工会委员会授权校工会负责解释。原《华北电力大学工会财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相关附件

  • 中国教育工会华北电力大学委员会 票据开票信息.docx
  • 华北电力大学工会报销单.docx
  • 华北电力大学工会活动登记表.docx
  • 华北电力大学分工会活动登记表.docx
  • 华北电力大学教职工协会活动登记表.docx
  • 华北电力大学工会大额资金支出审签表.docx

Copyright© - 华北电力大学工会
地址:德外朱辛庄北农路2号   邮编:10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