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请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分工会承办 “特色活动”的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华电工[2016]4号)文件要求,结合分工会实际情况,自愿填报《华北电力大学分工会“特色活动”项目申报表》,于9月30日前交校工会(主楼D237)李老师,过期不交表,视为不参加申报。
注意事项:
1、上学期申报并获得活动资助至今未完成的分工会,原则上本学期不允许申报新项目。
2、项目批准后,请务必于11月底前完成全部报销工作(工会11月30日封帐)。未按计划完成的项目,将影响该分工会以后申报特色项目的审批。
2016年9月18日
《关于印发<关于分工会承办 “特色活动”的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文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