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各工会小组:
现将《华北电力大学(北京)工会关于开展二级“教职工之家建设”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华北电力大学(北京)工会关于开展二级“教职工之家建设”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华北电力大学(北京)工会关于开展二级“教职工之家建设”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校工会《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北京市优秀教职工之家”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对二级“教职工之家建设”验收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1.校工会决定在2004年12月召开二级“教职工之家”验收会,验收办法详见附件一。
2.各分工会要在11月15日之前对照“二级建家考核条件”(详见附件二)进行自检。经党总支同意后,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表并附建家报告(详见附件三)。
3.凡2002年通过合格和先进 “教职工之家”验收的单位,可继续申报更高一级“教职工之家”称号;如不申报升级,也必须进行复验,即对照“二级建家考核条件”(修订版)进行自检,经党总支同意后,以书面形式提交复验报告(填表并附建家报告);若申报更高一级“教职工之家”称号没有通过,可视为复验单位进行复验,复验通过可保持原称号。
4.凡准备申报合格“教职工之家”的单位,同时可报关心、支持工会工作的党、政负责人1名,为“优秀教职工之友”。凡准备申报先进“教职工之家”的单位,同时可报关心、支持工会工作的党、政负责人2名,为“优秀教职工之友”并报优秀工会工作者1名。凡申报优秀“教职工之家”的单位,同时可报关心、支持工会工作的党、政负责人2名,为“优秀教职工之友”,并报优秀工会工作者2名。
5.验收工作由学校建家升级领导小组负责,校工会“建家升级”验收小组组织实施,特邀总支书记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上先由分工会主席汇报“建家”情况,然后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最后通过打分评出合格、先进、优秀“教职工之家”(详见附件四)。
6.适当的时间召开表彰会,授予“教职工之家”牌匾和“优秀教职工之友”称号,并颁发奖状和奖金。
希望全校工会会员团结一致,同心同德,把建家活动与学校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开拓创新,大干快上,为早日把我校工会建成北京市优秀教职工之家努力工作。
附件:1、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教职工之家验收办法(修订稿)
2、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教职工之家建设考核条件
3、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教职工之家验收申请表
4、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教职工之家验收评分表
附件1: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教职工之家验收办法(修订稿)
为了更好地加强工会组织建设,落实工会维护职责和工会工作总体思路,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的方针,促进各部门工会加强民主管理,做好工会工作,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的“建家升级”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教职工之家验收办法。
一、建家等级
校工会所属各分工会全部参加教职工之家建设工作,接受验收或复验。
教职工之家建设分为四个级别:合格教职工之家、先进教职工之家、优秀教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之家一般控制在20%左右,先进教职工之家一般控制在30%左右。
二、建家申报
各分工会根据《华北电力大学教职工之家建设考核条件》的要求,先组织会员进行评家(征求广大会员对本单位建家工作及申报等级的意见),根据会员评家的结果,征询同级党总支同意,向校工会提出建家验收的书面申请。
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建家工作总结、会员评家的结果、建家的级别。
三、建家验收
(一)建家验收工作由校工会建家验收小组负责,验收小组由有关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总支书记、分工会主席组成。
(二)建家验收小组通过听取申请单位的工作汇报、申请单位答辩、必要的实地考查,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打分,根据得分确定教职工之家级别。
(三)建家验收采用百分制。我校建家考核评审条件量化为六个方面、22个要素,满分为100分。建家验收小组按照建家考核条件比照实际建家情况打分。复验工作分值同建家升级分值。
四、建家奖励
建家验收工作结束之后,校工会将适时召开总结表彰会议,宣布建家验收结果,颁发合格、先进、优秀、模范“教职工之家”牌匾;对获得校级“优秀教职工之家”以上称号的部门工会进行适当奖励。
五、建家周期
教职工之家建设验收工作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一般情况下升级与复验工作一并进行。
六、未尽事宜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2: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教职工之家建设考核条件(修 订 稿)
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是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基本形式,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方针、在改革建设中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重要手段,是调动和保护教职工群众积极性、创造性的有效方法,是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载体,是学校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教职工权益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我校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使教职工之家建设工作常建常新,不断提高水平,特制定本考核条件。
一、分工会能认真履行维护职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一)参与讨论或决定本单位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从源头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二)及时反映群众的呼声和意见,协助有关部门解决群众的合理要求;设有兼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或有分工会委员专门负责教职工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依法进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
(三)积极参加学校和本单位的调查研究工作,关心困难教职工的生活,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
(四)分工会组织体系健全,及时发展新会员,教职工入会率达到85%以上(含非固定工),依法维护会员的利益。
二、认真履行参与职能,把民主管理作为重点,切实保障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
(一)按照学校要求建立和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规范召开二级教代会,积极发挥教代会代表作用。
(二)制定本单位落实二级教代会实施细则的办法,组织代表和教职工以多种形式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工作,积极投身于学校及本单位的改革、建设和发展。
(三)院系务公开工作组织和制度落实,按计划要求实施院系务公开,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做好教代会代表和工会会员代表培训和管理工作,提高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保证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三、认真履行教育职能,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教职工的政治素质和文化业务素质。
(一)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协助党组织动员和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代会、工会基本知识和时事政治。学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受到教职工欢迎。
(二)重视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积极开展教职工业务培训活动,搞好参观学习、社会实践等活动。教职工培养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效果。
(三)广泛开展以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中心内容的师德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开展师德建设(职业道德建设)理论与实践的研讨活动,有比较明显的成效。
(四)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在作好宣传工会活动的同时,注重通过宣传教职工中先进个人的典型经验和事迹,起到鼓舞、激励、教育的作用。
四、认真履行建设职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积极协助党政组织教职工投身于单位的改革、建设和发展,在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自觉遵守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爱岗敬业,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水平。
(二)努力推动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活动的开展,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评选先进的工作,有先进典型;帮助先进模范人物搞好工作经验总结和交流,注意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表率作用。
(三)认真开展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名师讲座、教学观摩活动和职业技能基本功比赛,鼓励和促进青年教职工岗位成才。
五、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加强自身建设,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建立一支热心于工会工作的积极分子队伍。
(一)党政重视工会和建家工作,将工会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工会每年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大问题及时请示,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对工会工作的支持。
(二)工会委员会民主选举产生,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有一支热心于工会工作的积极分子队伍。
(三)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并按要求参加校工会会议,工作有制度、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档案资料齐全。
(四)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法规及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向会员报告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六、组织多种形式的工会活动,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陶冶情操,增强教职工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单位的凝聚力。
(一)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
(二)组织本单位会员开展有特色的工会活动。
(三)每年单位行政对工会活动有一定的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