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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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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女教工参加2010年《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10-03-15 撰稿人: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推出的《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是一款收费低、保障高的险种,开展几年来,得到了女职工和全社会的认可,已成为职工互助保险的品牌。

女职工特殊疾病(女工六病:子宫颈癌、输卵管恶性肿瘤、卵巢癌、子宫内膜癌、绒毛膜癌、乳腺癌)在北京为高发病,校工会多年来坚持组织全校女教工参加该保险,投保率为100%,开展几年来,共为6名患病女教职工办理赔付九万余元,使患病女教职工及时得到经济资助。本着为女教工服务,关注女教工健康,维护女教工经济利益的原则,现组织全校女教工继续办理该险种。

  • 保险规定

1、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年龄16至60周岁在职女职工,成为工会会员后,可以通过所在单位的工会统一组织下,加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集体申请参加。

2、参加本计划保障期为二年,交纳互助费后互助保障期在规定的时间统一生效。

3、互助费的标准为36元。

    4、在同一互助保障期内职工最多可以参加两份本计划。

5、会员交纳互助费是用于对会员的互助互济活动,互助保障期满后,会员不论是否享受领取互助金的权利,其所交纳的互助费不再退还。

6、已加入互助会者无需重复入会。

7、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女职工,不能再投保或续保。60岁周岁的女职工,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可以投保或续保本计划。

8、对参加本计划并按照规定已领取互助金的会员,保障责任期满后不能再次参加本计划。

二、保险期限:二年;

三、保    费:36元/份;

四、保险金额:最高互助金领取待遇:16,680元/份,最多可投保2份;

五、办理方法:该保险的办理工作由各分工会女工委员负责。请各分工会主席通知女工委员(机关一、机关二可通知到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于3月17日(周三)上午9:00到教4楼地下室1#机房参加网上办理培训,按要求办理投保工作。

六、保险责任具体条款可查阅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网站:www.bjzghzbx.com,《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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