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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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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1-06-16 撰稿人:
关于报送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职工名单的通知

中国教育工会华北电力大学委员会

关于报送2021年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

教职工名单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表彰为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教职工,做好我校2021年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教职工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送对象

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能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的各项义务且未被表彰过的在职在编教职工。

二、认定条件

1. 从教年限指参加工作后在教育系统工作的时间,包括在其他系统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的时间。从教年限可以累积计算,认定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2.工作期间未聘任、个人脱产学习、学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要减去未聘任、个人脱产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年度时间。

3.未在岗在职,受处分、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等不得推荐。

三、组织实施

各分工会通知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教职工个人工作简历》(附件3),核实汇总后于6月22日(星期二)16:30之前将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盖院系公章交校工会李老师,同时报送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附件:1、推荐、表彰工作安排

2、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教职工推荐名单汇总表

3、教职工个人工作简历

校工会、人事处

2021年6月16日

附件1:

推荐、表彰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任务

实施或组织

6月16日

下发通知

校工会

6月16—6月22日

各分工会核实汇总

各分工会

9月3日前

审 核

校工会、人事处

9月3日—9月5日

公 示

待 定

发文表彰,颁发证书

附件2:

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教职工推荐名单汇总表

序号

教工号

单位

姓名

性别

职称

参加工作

时间

来校

时间

从教

年限

1

***

机关一

***

男

工程师

1990-7

1990-7

30年

2

3

4

5

单位盖章: 分工会主席签字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推荐范围:在职在编教职工

2、从教年限:指参加工作后在教育系统工作的时间,包括在其他系统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的时间。

3、原教育系统在编人员,经组织批准,选送到各类学校脱产进修、学习,或出国留学,或应征入伍,其学习、服役期满后仍回到教育系统工作的,其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可连续计算;其他情况离开教育系统又回到教育系统工作的,其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不可连续计算。

附件3:

教职工个人工作简历

单位: 姓名:

工

作

简

历

19**.**--19**.** ****学校工作

19**.**--20**.** ****学校工作

填表说明:

1、请如实填写,时间(年月)、工作单位等要准确。

2、在学校工作后,个人脱产学习(或其他等)请注明起始时间。


相关附件

  • 关于报送2021年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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